李国庆和俞渝的婚这次法院会判离吗?
文|庄志明律师
昨天,有个话题比较火,这个话题是#李国庆俞渝民事裁定书公布#
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裁定:
一、禁止李国庆殴打、威胁、辱骂申请人俞渝;
二、禁止李国庆骚扰、跟踪、独自接触申请人俞渝;
三、禁止李国庆进入和接近申请人俞渝住所。
实际上早在去年8月21日,该法院就俞渝申请人身保护令已作出裁定,目前新公开的裁定是在去年裁定基础上的延期。
怕读者不见得都了解情况,说明下,李国庆和俞渝是夫妻,1999年二人共同创办了当当。2019年李国庆和俞渝之间发生了N个狗血喷头的剧情(自行上网搜索),当年进入离婚诉讼。
去年8月14日,俞渝曾发布公开信称:“就在前天8月12日庭审中,李国庆突然当着法官的面大吼‘再不判,我就要杀人了!’”她表示,深知李国庆的暴力倾向,并第二次向东城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申请。
第一次申请人身保护令是此前的7月份,法院驳回了第一次的人身保护令申请。
由此可见,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还是挺难的。俞渝第二次申请保护令,法院得以准许通过,我估计和李国庆在法院庭审时的粗暴表现有关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,法官或许亲眼看到李国庆的行为,毅然决然下了人身保护令裁定。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规定: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,自作出之日起生效。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、变更或者延长。”目前李国庆、俞渝离婚诉讼仍在进行时,婚姻还未解除,俞渝此番提出延长保护令申请,和该规定是吻合的。
对本次的申请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本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,申请人(笔者注:申请人为俞渝)与被申请人的离婚纠纷案件仍然在审理过程中,尚未完结。现申请人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。本次裁定中保护令的有效期为3个月。
依照法律规定,人身保护令有效期最长可达6个月,本次裁定法院对保护令的有效期未采用上限6个月,仅仅给以3个月的有效期,其实是很有特别用意的。
李国庆和俞渝的婚姻悲剧并非近年来才有的,2019年10月23日晚间俞渝在其朋友圈下回复手撕李国庆说,认识李国庆到结婚,结婚到怀孕,3个月,孩子1岁多创业,ABC三轮融资,对赌,美国上市一个月,李国庆闹腾大摩女。“我哭了一路,到了上海酒店,还在哭,洗完脸,我抱着一堆样品,咬牙去酒店行政楼层,开百货品类的记者会。”这婚姻的裂缝其实早生了。
杨澜曾在一档节目里夸赞俞渝和李国庆共同下海创业的美谈,但俞渝略微思索了下,讲了一个建议:“很多时候有人让我给创业者建议,嗯,我的建议就是不要夫妻俩人一起创业。”我相信这句话不仅仅是俞渝的切肤之痛,李国庆也有切肤之痛。大多的情况,夫妻绝不是最好的事业搭档,做大事业的基本上不会是“夫妻店”模式。
合伙干事业,讲的是谋略,讲的是计划,讲的是法与理,把谋略、计划、法与理用在夫妻家庭生活上十有八九感情会走入尽头的。夫妻间根本就不是讲理的地方,夫妻间讲理你就输了,不输的话,这婚必得离。
李国庆和俞渝的离婚诉讼从2019年的7月就开始了,马拉松的诉讼,至今还没个结果,如今能否有离婚的结果?平心而论,在婚离得成还是离不成的问题上,很难下一个确定性结论,因为法律规定的“感情确已破裂”这六个字,实在太神秘了,太深奥了,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,仁者见仁智者见智。不同的法官对相同的离婚情形可以解读出不同的味道出来,有的是菠萝味,有的的是巧克力味,有的是酸臭味……关于感情破例,读者可以看看李国庆现身说法:什么叫离婚中的感情破裂?
但从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的这份裁定书来看,笔者倒是能读出李国庆、俞渝离婚诉讼的结果的,我的预测是这次离定了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我们可以从《反家庭暴力法》里找道理,该法第一条规定:“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,促进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,制定本法。”这说明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是部立足家庭成员的法律。而人身保护令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中保护家庭成员的一个重要的保护性措施。
本次法院将俞渝针对李国庆的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定为3个月,蕴含的逻辑是:保护令不需要用足6个月的有效期了,因为李国庆和俞渝很快就不是家庭成员了……
这么一说,应该是很明了的事了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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